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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建筑防火通用规范》GB55037-2022第4.2.2条中,厂房内直接服务千生产的办公室、休息室是辅助用房,问:为生产服务的实验室是否属千辅助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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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oal 发表于 2025-2-3 14:28:0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《建筑防火通用规范》GB55037-2022第4.2.2条中,厂房内直接服务千生产的办公室、休息室是辅助用房,问:为生产服务的实验室是否属千辅助用房?


A:厂房内为生产服务的实验室应按辅助用房要求进行设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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