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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》DB 32/4066-2021 第6.0.3-2款,分户墙、 分户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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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oal 发表于 2025-2-3 13:17:2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根据《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》DB 32/4066-2021 第6.0.3-2款,分户墙、 分户楼板等传热系数不满足规定性指标要求,不得进行权衡判断。分户墙一般采用加权平均传热系数满足规定性指标要求,分户楼板是否也可以采用加权平均传热系数满足规定性指标要求?如厨房不做分户楼板保温,整套住宅分户楼板传热系数加权平均值满足规定性指标要求,是否可行?
A:居住建筑套内各个功能空间分户楼板传热系数均应满足 规定性指标要求, 单一功能空间分户楼板传热系数可加权后满 足规定性指标要求。 厨房分户楼板应做保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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